校方的方針採取訓輔合一的模式,一方面培育學生成長。同時亦為家長提供支援。學校訓輔工作主要分為四方面:
訓育組聯同班主任根據該生之家庭背景,人際關係,對犯規之動機及事後態度而出作評審。
此項計劃必須在該學年完成 (若同學於五月份違犯校規,可酌情處理其申請時間。)
經校方同意,其違規處分將在個人檔案內取消。
凡完成計劃者,必須保持操行良好,直至離校,倘離校前再犯嚴重校規,其獎勵將考慮被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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